外国语学院2号语音楼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14-03-28      [来源]:      [浏览次数]:

管理总则

1.语音楼教室只为教学所用,未经允许不得另做它用。语音实验楼教室的一切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2.语音教室和教学设备由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除正常教学及维护工作之外,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或擅自使用。

3.使用语音教学设备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安全总则

1.语音楼电教设备的安全工作外国语学院学院和保卫处共同负责,要明确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

2.语音实验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火炉、煤气炉等炉具。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

3.禁止火种带入楼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焚烧一切物品。楼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品。

4.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四大节日及寒暑假放假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5.语音实验楼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6.任何在语音实验楼进行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爱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火警。

 

使用者的职责

1.语音实验楼电教设备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 应服从 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2.使用者在使用语音电教设备时,要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问题,及时与语音室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擅自处理。

3.使用者在使用语音电教设备时,未经允许不得改动设备的线路连接或另行外接设备。如果需要,必须得到语音室管理人员的同意。

4.使用者在使用语音电教设备时,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设置口令、删除系统文件,不得修改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严禁擅自安装任何计算机软件。

5.严重操作不当或未按本规定使用语音教学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学校将根据有关设备管理规定,追究使用者相应的责任。

6.使用者离开语音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语音教学设备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管理员的职责

1.语音室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犯。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

2.语音实验楼教室、设备柜和储物柜钥匙由语音室管理员保管,不允许外借或转给他人,严禁任何人自配钥匙。如发生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设备使用完毕后,语音室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多媒体和扩音设备电源是否关闭,设备柜门是否锁好。

4.语音室管理员应在该天课程结束后对所辖语音教室进行巡检,切断总电源,并对电源、电线、插座、插头、等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5.语音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