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发表时间]:2013-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确保语言实验课安全、放心地进行,特制订如下语言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学院领导成员之一分工负责安全工作。

2.实验室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应确保各项设施达到安全要求。

3.完成学校安全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

4.语言实验室设兼职安全员1人,可由外国语学院安全员兼任。执行安全员职责(见《中央财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文件)。

5.由安全员牵头,经常检查语言实验室的安全、四防(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状况,做记录并督促整改落实。

6.要求语言实验室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7.实验课前,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认真查看自己座位上的机器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8.上课期间发生停电、停机等故障时,教师应及时关闭电源,及时通知技术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9.实验室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如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课间休息时,教师应监督学生不得随便动用语音室设备。

11.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切记关机、关窗、关灯,关空调,切断总电源。工作人员锁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12.实验室的耳机、磁带等设备,未经语音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室外。语音室内不得使用自己的磁带,违者没收磁带并处罚款。

13.各班班长或学委配合语音室工作人员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检查结果如实记录,班长签字。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1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课桌及隔板上乱刻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