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校内信息化建设项目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现行项目与未来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有机结合;同时避免校内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重复建设(购买),造成资金、资源浪费等现象,在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出台之前,学校特制订本过渡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作流程)。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使用范围为我校有关信息化建设直接相关的所有项目,连接或应用于校园网络上的各种软、硬件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硬件采购、软件采购、软件开发(自主开发、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及连接到校园网络上的实验室等。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1. 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做好拟申请项目的需求调研,提出明确的需求并对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财务分析,形成项目需求报告书报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软件建设项目需求提交主要技术文档;
2. 项目审核及审批。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及经费情况签署意见,报请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3. 项目实施。获准的网络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实施,采取项目负责人制度,结项需经项目验收小组验收通过,项目验收小组由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处、项目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
三、本办法由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