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一)评选期限:本年度
(二)评选名额:每个班级1至2个。
二、评选标准:
(一)宿舍文化
1.主题墙布置得体,思想内容健康,体现宿舍风格;
2.宿舍整体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环境优雅。
(二)宿舍内务
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桌面整洁、无杂物;
4.地面清洁,无遗物、烟头、垃圾;
5.床面平整、被子折叠摆正;
6.屋内不乱拉绳、晾晒衣服;
7.座椅归位摆放;
8.鞋子在床下鞋架上摆放整齐;
9.墙面不乱贴、乱画、无各种痕迹;
(三)宿舍安全、秩序
1.无热得快、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褥子、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无床头灯,无床围档;
2.室内无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3.室内不存放微机、游戏机、大功率音响等电器,不乱拉电线,不乱接插座;
4.不赌博,不传看反动、淫秽物品;
5.宿舍无打架斗殴、聚众哄闹,熄灯后、无大声喧哗、无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准把酒类带入宿舍;
6.室内无管制刀具、各类仿真枪具等危险器具;
7.无不尊重、不服从宿管人员管理的行为;
8.宿舍成员之间关系和睦,相互关心照顾。
三、评比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担任,成员由各班长、学习委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申请 “优秀宿舍”的宿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经所在班级生活委员和辅导员老师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 A4 纸)报评选工作小组;
(三)评选小组进行审核及评选,主要根据本年度学生处查宿舍的成绩记录以及学院卫生检查记录,若有成绩相同的宿舍,班内再民主推选产生,全院范围内将评选结果公示3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外国语学院“优秀宿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