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外语语言实验教学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订如下语言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学院领导成员之一分工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具体落实相关安全规定。
2.语言实验室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应确保各项设施达到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规定。
4.语言实验室设兼职安全员1人,可由外国语学院安全员兼任。执行安全员职责(见《中央财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文件)。
5.由安全员牵头,经常检查语言实验室的安全、四防(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状况,做记录并督促整改落实。
6.要求语言实验室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7.每学期期初,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宣读《实验室安全管理知情书》。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认真查看自己座位上的机器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8.上课期间发生停电、停机等故障时,教师应及时关闭电源,及时通知技术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9.语言实验室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如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课间休息时,教师应监督学生不得随便动用语言实验室设备。
11.上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切记关机、关窗、关灯,关空调,切断总电源。语音室管理人员锁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12.语言实验室的耳机、光盘等可移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室外。语言实验室内不得擅自使用自己的便携设备,违者没收并处罚款。
13.下课后,班长或学委应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检查结果如实记录,班长签字。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14.语言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5.每学期结束时,学院统一组织实验室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完成后关闭实验室并加贴封条,以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